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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oogle TV VS. iTV 資訊產業終極大戰開打
廣 告
◎2010-10-13 林宏文

谷歌三大優勢技壓蘋果

智慧電視開打,兩大資訊強權谷歌與蘋果的較勁,不僅把智慧電視帶進全世界每個家庭,徹底改變電視收視習慣,更將整合所有手機與電腦,成為一場總結資訊產業競賽的終極戰爭。


在蘋果iPad之後,智慧電視(Smart TV)將成為二○一一年最夯的產業議題,尤其索尼與羅技分別領先推出Google TV及機上盒後,直接槓上蘋果的iTV,讓智慧電視的競賽更加白熱化。

在這場戰爭中最受矚目的是,不論谷歌(Google)或蘋果都已描繪出未來智慧電視的藍圖,包括Android或iPhone手機,都將變成智慧電視的遙控器,同時,不論是Android或iPad的平板電腦,也將成為智慧電視上網的觸控板或虛擬鍵盤。此外,所有在手機及平板電腦上的影片、網頁、電子郵件,都可以在智慧電視同步播放,完全扭轉了過去電視的面貌與定義。

因此,這場爭戰之所以關鍵,不僅因為是兩大資訊強權谷歌與蘋果的較勁,也不僅只是因為智慧電視將進入全世界每個家庭的客廳,徹底改變所有人的電視收視習慣;更因為智慧電視將整合所有手機與電腦,成為一個匯聚各種影音聲光內容的世紀大戰,更可說是一場總結資訊產業競賽的終極戰場。

不過,兩強爭霸,到底誰將勝出?這是所有人都想知道的答案。綜合目前谷歌與蘋果所推出的產品,以及眾多專家的分析,谷歌有三大利器明顯超越主宰智慧手持設備領域的蘋果。

一、搜尋技術強內容豐富,涵蓋範圍最廣

首先,Google TV與蘋果iTV功能上就有明顯差異,可以看出雙方對產品的訴求相當不同。

Google TV在設計上,為了讓使用者能搜尋瀏覽為數眾多的內容,所以推出整合式搜尋工具,讓觀眾從無線與付費電視頻道節目表、數位錄影機、以及網際網路等不同管道,尋找相關內容,並提供子母畫面功能,讓使用者同時操作多個視窗,同時也有首頁螢幕,協助觀眾整理自己喜愛的內容,設計個人化的電視觀賞經驗。

因此,Google TV影片內容的選擇,從目前付費電視供應商提供的數百個頻道,擴大到免費的網路與串流影片,同時也可執行Android Market上流通的各種應用。因此,收視內容不僅包括Netflix、亞馬遜隨選視訊、YouTube,甚至還可以看到世界各地上百萬個頻道。

至於在iTV的部分,目前蘋果尚未開放應用程式功能,內容輸入亦全由蘋果主導,比較缺乏多樣性及應用廣度。

不過,蘋果的優勢,很明顯是想把過去iPod、iPhone及iPad累積的所有應用,順利轉移至iTV上。

所以說,蘋果iTV是要「去電腦化」,但Google TV則是朝「類PC」的方向走。

蘋果會如此做,基本判斷是覺得大眾對電視的要求沒那麼多,只要提供高品質節目即可。蘋果向來崇尚精簡設計,相較於谷歌已是網路之王,當然更沒有必要把戰爭延伸到別人最強的地盤上。

其次,Google TV採取開放路線,願意採用Android平台的業者,都可以自行發揮創意,做成自己想要的樣子,當然比較容易創造個別的附加價值;至於蘋果的iTV,延續的是i家族的作法,所有產品的長相、規格都統一,並全由蘋果一家推出。

二、走開放路線複製智慧手機成功模式

對於日本、韓國等電視品牌廠來說,加入Google TV陣營的好處顯然高過蘋果iTV,所以除了索尼外,三星、LG及夏普都已表態參與Google TV陣營,因為開放策略讓電視機大廠可以據此發展差異化產品,也才能創造附加價值及拉高銷售金額。

同樣的,由於規格開放,也讓Google陣營勢力更為擴大,尤其是對台灣業者來說,一旦大廠要推出有競爭力的產品,必然得委由台灣業者代工,因此包括智慧電視需要的各種零組件,如面板、主機板、網通等台灣業者,將有充分發揮的空間。例如此次羅技推出的機上盒Revue,就由技嘉代工。

過去,蘋果的i家族為台灣帶來很多零件與代工機會,但此次iTV由於設計簡單,一套只賣九十九美元,因此運用到的零組件相對少,記憶體以三星為主,無線模組及晶片以Panasonic及博通為主,受惠的台灣廠商很少,也讓智慧電視的陣營涇渭分明。一邊是蘋果孤獨地奮戰,另一邊則是谷歌集合眾家電視大廠與上下游供應鏈。

第三個因素則與電視產業的本質有關,也是決定兩者最終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。

在全球每個國家,電視產業都比電信產業更本地化,也更保守,經營廣電或有線電視的業者,不是主流政經勢力就是地方角頭,因此,在採用新科技及新規格的過程中,一定會遭遇到頑強的抵抗。

Google TV走開放路線,不賣硬體,更不會自己跳下來營運,而是將營運工作交給各地的政治經濟勢力去做。這與過去Android手機的作法一樣,只要各地都有人用Google Android平台,就自然會有廣告收入,尤其電視廣告占所有廣告的最大宗,利益當然也最大

(本文轉載自《今周刊》721期,更多精采文章請見《今周刊》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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